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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拟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沪深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拟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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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2月1日电 2月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就全面实行注册制中对主板交易机制的改进答记者问。

上交所方面称,基于当前主板市场和投资者主要特点,本次《交易规则》的修订部分借鉴了板交易机制,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遵循保持合理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的基本思路,对主板交易机制进行优化完善。

一是优化规则体例。为构造更加简明友好的规则体系,本次修订删除了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整合了主板和板股票、基金、存托凭证等品种交易相关规则。

二是借鉴部分板交易机制。其一,复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明确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同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其二,复制连续竞价阶段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同时增设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当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较基准价格变动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 0.1元。其三,复制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两类市价申报方式,明确市价申报可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并复制市价申报保护限价。其四,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的交易信息披露,并根据主板股票特点调整相应阈值。

三是改善交易监管。完善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义务。

深交所方面称,本次对《交易规则》进行了整体修订,遵循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稳定性、便利投资者参与交易等基本思路,整合优化交易规则体系,完善了主板和创业板交易制度。

一是优化规则体例。整合了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基金等证券交易相关规则,同时,因前期已单独制定并发布债券交易规则,相应删除《交易规则》中债券交易的相关内容。

二是主板复制部分创业板交易机制。复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明确新股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复制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2%价格笼子机制;复制严重异常波动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并根据主板股票特点设定差异化阈值。

三是同步优化主板、创业板交易制度。优化存拒单机制,将超过申报价格范围的订单暂存交易主机的做法改为直接拒单;优化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价格笼子机制,在现行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基础上增设“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机制安排,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对应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适用0.1元价格范围;优化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与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临时停牌机制保持一致。

四是优化证券交易监督相关规定。调整违法违规行为、异常交易行为相关规定,完善自律监管措施类型,并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义务。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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