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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3月21日电 据北京市商务局3月2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北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2023年。
《方案》涵盖六方面补贴相关事项。主要包括政府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办理期限、申报材料、具体流程、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方案》还明确补贴适用对象。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1.自然人车主;2.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一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含增程式),开具北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24时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
补贴方案方面,对于符合补贴条件的:1.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2.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3.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此外,《方案》明确,对骗补行为将予以处罚。任何申请人以及相关参与方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对于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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