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财经上海4月6日电(记者 张问之) 伴随全面注册制的推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日益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不少上市公司前期立案调查结果出炉,已有超70家公司陆续披露行政处罚结果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事项。
从违规主体来看,近三成公司系已“戴帽”的风险公司,其中不少公司甚至涉嫌财报虚假记载等违法事项,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从违规事由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是监管罚单主要的流向;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偷税漏税、环境违法、消防不到位等各类内控隐患,均难逃监管法眼;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也因此站在监管“聚光灯”下。
“隐疾”频现 ST公司罚单不断
日前,S*ST佳通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违法事实,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董秘等给予警告并罚款。
这已不是S*ST佳通首次披露此类公告。早在2022年10月,公司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若该事项被予以行政处罚,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最新进展显示,该调查尚在进行中。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多家ST公司受罚,其中出现了、*、等公司身影,且不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案例。
*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公司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对此,证监会对*及时任董监高给予警示罚款的同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样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还有、等。处罚书决定“坐实”了公司此前已被立案调查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细节予以曝光。
其中,证监会查明,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法行为,且未按规定披露;同时,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相关事项;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
据此,证监会对及时任董监高给予警示罚款的同时,对公司原财务总监、时任董事赵晓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寿海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财务造假 信息披露违规悉数曝光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也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整体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仍是上市公司违规的“重灾区”。据统计,一季度,违规公司中近五成因此领罚单。
记者梳理发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悖于“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如虚增营收及利润;财务数据存在错误,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披露错误;对关联交易、重大仲裁等未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等。
具体情况来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体现为虚增收入及利润。如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行为,2019年年报虚增营收35.42亿元等。
“虚增营收和利润是财务造假的核心,通过关联方或母子公司进行体外循环便是其中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称,就现实来看,具体手段则更为多样,这就意味着诸多财务指标需要推敲论证其合理性、真实性。
此外,多家公司被监管指出存在披露不准确的问题,集中表现在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记者发现,有的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均多计提了奖金数额,导致各期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还有的公司因子公司对电费及系统备用费、水利建设基金等费用财务核算不规范,而导致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存在错报……
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则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隐瞒”行径。初步梳理来看,多家公司存在未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的情形;则因控股股东、实控人控制权转让事宜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而受罚。
在业内人士看来,全面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正成为规范资本市场的“压舱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已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内控堪忧 监管多维度关注
除信息披露之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记者注意到,多家公司因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内控存在缺陷被罚,亦有公司因环境问题、税收问题等被有关部门处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直是监管部门监控的重点。”有资本市场研究人士向记者说,非法占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其在损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的同时,有的甚至因此导致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面临风险警示。
今年以来,等多家公司均因此被罚。具体来看,前控股股东海诚投资及其关联方亦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对此,监管对海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山西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直指某药企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未按照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且子公司道地药材未针对收入确认建立有效内控。
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路上,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要补的短板还有不少。今年一季度,等医药公司因乱收费或哄抬产品价格被罚。因哄抬血氧仪销售价格,被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70万元;另一药企则因存在“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行为,被罚款1.33亿元。
此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也出现在一季度罚单中。因存在环境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则因生产车间安全出口堆放货物,堵塞安全出口被罚。
编辑:罗浩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