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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制度 提升上市公司独董履职能力

优化制度 提升上市公司独董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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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4月15日电(记者昝秀丽) 中国政府网4月14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从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等八个方面提出改革任务。

证监会14日表示,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完善配套制度规则,系统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各环节具体要求,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等的监督管理,促进独立董事切实发挥作用。

完善任职条件

《意见》确定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二是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四是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五是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六是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七是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八是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显著特征和最基本任职要求。但目前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资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存在短板,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集中、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发挥作用不充分的背景下,存在独立董事素质良莠不齐、“人情董事”的情况。

“从公司治理的实践来看,保持独立性的关键在于能够独立履职,让独立董事与大股东和管理层‘完全绝缘’‘超然独立’是不现实的。”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着眼于提升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能力,提出要完善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持续管理等各环节制度。

在独立性条件方面,完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强调独立董事不得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在提名选聘方面,要求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推动中小股东积极行权。

在持续管理方面,建立独立性的定期测试和披露机制,保证其能够持续独立履职。制定独立董事职业道德规范,倡导独立董事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探索建立独立董事信息库,鼓励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财务会计、金融、法律等业务专长,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拓宽优秀独立董事来源。同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加强对独立董事任职和选任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管理的监督。

研究建立评价标准

履职保障对于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至关重要。《意见》提出,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独立董事的外部身份特点决定了其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信息不对称、履职依赖于公司配合协助,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条件,一定程度弥补独立董事外部身份的局限。”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

《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从组织、人员、资源、信息、经费等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独立董事依法充分履职。强化对相关主体不配合、阻挠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督管理。畅通独立董事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沟通渠道,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需求的相关责任保险业务,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风险。

同时,完善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制度,研究建立覆盖科学决策、监督问效、建言献策等方面的评价标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跟踪指导。建立独立董事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将履职情况纳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推动实现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并重,增强独立董事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严肃市场纪律

在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的同时,《意见》提出,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

“严格的监管与合理的责任配置,既是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重要手段,也是严肃市场纪律、守住风险底线的保障。责任过轻或过重都可能导致过罚不相当、‘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一方面,《意见》按照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兼顾独立董事的董事地位和外部身份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履职依赖公司配合等特点,明确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在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负有法定责任的基础上,推动针对性设置独立董事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认定标准。结合独立董事的主观过错、在决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了解信息的途径、为核验信息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综合判断,合理认定独立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比例和金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另一方面,《意见》要求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日常履职行为,从工作时间、工作记录、兼职家数等方面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自律管理等方式,加大对独立董事履职的监管力度,督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独立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独立董事不勤勉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依法严肃追责。


编辑:黎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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