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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濒临退市ST公司“增持护盘” 投资者须睁大眼睛以防“被忽悠”

近期部分濒临退市ST公司“增持护盘” 投资者须睁大眼睛以防“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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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A股偏弱震荡,触及面值退市公司数量增加,以增持护盘的ST公司和*ST公司明显增多。记者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近一个月以来,已经有11家ST公司和*ST公司发布实际控制人、高管增持公告,而去年同期仅2家。上述11家公司中,有9家公司股价已经低于或接近1元/股。

“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ST公司退市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公司股东希望通过增持以及其他并购重组的方式,来重建信心和摆脱困境。”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记者表示,从技术上角度来讲,增持有可能会解决短期的问题,但中长期来看,上市公司还是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才能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信心。

增持护盘难改退市命运

6月1日晚间,*发布3份公告,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超过1%、实际控制人下一步增持计划以及公司面临面值退市风险。

股票面临退市风险,上市公司实控人出手增持,护盘意味明显。6月2日,*涨停,收盘报1.02元/股,面值退市危机暂解。但根据今年1月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财务指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退市风险依旧高悬。

证券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对记者表示,股价低于或接近1元/股的公司,往往面临大量不确定因素,如巨额坏账、债务风险、诉讼风险等。通过增持来规避退市风险,本身就有很大风险。

从实际情况来看,发布增持公告后,多数ST公司股价有不同程度提振,有些公司甚至连续涨停。但是,也有公司股价依旧下跌,无法避免退市局面,如ST美置、*ST宋都,在发布实施增持公告后,依旧触及面值退市指标。

公司公告显示,5月30日,ST美置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另外,截至6月2日,*ST宋都收盘价为0.58元/股,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7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增持方案可操作性受关注

在增持公告密集发布背后,监管部门亦时刻关注,紧盯增持计划的可实施性,以防“忽悠式”增持。如上述*,在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当晚,深交所关注函接踵而至,要求公司核查增持主体是否具备完成新一轮增持计划的资金实力,增持计划是否具备可实现性等。

此外,对于存在明显问题的增持计划(增持价格偏离公司股价较多),交易所亦及时出手。如深市某*ST公司6月1日发布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增持价格设置为不低于0.95元(含)/股。但当日公司收盘价为0.75元/股,已连续12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如果公司股价不能回升至0.95元/股以上,股东不会出手增持。次日,深交所对公司发布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设置本次增持价格不低于0.95元(含)/股的主要考虑、可执行性,并充分揭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等。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忽悠式”增持加强监管,除了在方案发布后及时发布关注函,如果上市公司未履行增持承诺或计划,也会收到监管罚单。

今年4月份,上交所对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延期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根据公司制定的《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5年)》,因公司2021年未达成责任利润考核目标,控股股东应于4月16日前出资2.7亿元进行二级市场增持,但因资金安排、时间规划因素未能如期实施。

“对于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打击的力度和强度不会减少。”陈雳表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认为,增持公告本身就是一种特定的信息披露行为,新证券法特别对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开承诺纳入了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承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发出公告,但公司或控股股东没有执行,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需按照新证券法第85条的规定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投资者要多“看里子”

随着全面注册制实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加速形成。据统计,今年锁定面值退市的公司已经超过10家,将超过2021年高峰(7家),刷新A股面值退市纪录。专家认为,普通投资者不能被增持公告带来的短期股价上涨蛊惑,而要认真研究公司本身情况和基本面,远离“1元股”或退市风险公司。

如上述*,即便暂时脱离面值退市风险,待行政处罚决定正式下发,公司距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不远。

桂浩明表示,普通投资者要远离股价在1元/股以下的股票。首先,资本市场是公开透明的,公司股价因为严重低估而偏离至1元/股以下的概率比较小,这些公司往往存在经营风险。而且,公司一旦退市,流动性大打折扣,投资者大概率将面临亏损。

郑彧表示,影响股价的因素不仅有供求关系,还有最基础的“内在价值”,甚至 “内在价值”的影响应该是超过“供求关系”的。因此,对待大股东或者公司的增持或回购行为,广大投资者不仅应该“看面子”,还应该“看里子”,理性、冷静地看待这些行为。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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