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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2月1日电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注册制安排、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指出,根据《证券法》规定,对短线交易、非法持有、买卖证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违规减持等法律责任规定做了完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规定,将罚款的上限由“三万”修改为“十万”,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罚款的上限为“二十万”。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指出,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明确优化战略配售机制。统一各板块战略配售主要规定,明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参与网下询价,获配股份限售期不少于十二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家数不超过三十五名,战略配售比例上限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同时,允许发行人高管员工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授权证券交易所结合板块定位对前述情况及保荐机构跟投作出规定。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为适应全流程电子化审核注册实践,取消报送纸质原件,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业务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对上述制度规则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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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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