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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被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炬高新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被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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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7月24日电 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指出,近期,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通过媒体就公司高管任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发表评论,引起舆情高度关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

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股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函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投资合法权益。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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