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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不靠谱” 7月近50家公司收监管函

业绩预告“不靠谱” 7月近50家公司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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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上海7月27日电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6日,本月已有47家公司因业绩预告披露存在问题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件,其中大部分是向2022年度业绩预告“不靠谱”公司发出的,有2家公司是因2023年半年报业绩预告相关问题被交易所问询。此外,已有11家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邸丛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也较往年加大。部分公司可能还没有转变思路,存有侥幸心理,对业绩预告的披露不够严谨。同时,业绩预告没有经过审计,一些公司出于配合市值管理、股东减持等动机,过于乐观地对业绩进行了估计。

近八成公司高估业绩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47家公司在业绩预告披露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业绩高估、业绩低估、业绩变化达到披露标准却未披露、信息披露有误等。具体来看,37家公司因各种原因高估了业绩,占比近八成,其中21家公司过于乐观,预告2022年度业绩盈利,最终却出现业绩“变脸”。

7月14日收到的监管函指出,公司曾于1月30日公告,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盈利2700万元至4000万元,到了4月18日,公司又将业绩修正为亏损500万元至1000万元。净利润的最终披露值为亏损757.68万元。引人注意的是,在披露“高估”的业绩预告后,股价出现一波连续上涨。

、、等多家公司的业绩预告同样过于“激进”,最终2022年业绩均由盈利变为亏损,原因更是五花八门。

业内人士认为,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梳理这些业绩大幅“变脸”的公司,可见部分公司不排除存在市值管理等嫌疑。

还有13家公司则是将亏损金额估计少了。比如,1月19日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修正后预计亏损5000万元至6000万元,而实际亏损5793.78万元。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前后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也有个别“过于悲观”的上市公司把亏损额算多了,即低估业绩。比如,首次业绩预告是净利润亏损11.55亿元至14.56亿元,实际亏损7.86亿元。由于前后业绩差异幅度特别大且未及时修正,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此外,还有4家公司因为业绩变化达到披露标准却未披露而收到监管函。

11家公司领“罚单”

记者注意到,已有11家公司在7月领到“罚单”。

7月24日,公告称,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今年1月30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盈利1700万元至25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盈利170万元至250万元。4月13日,由于会计核算不准确等原因,公司将扣非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00万元至750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加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等问题,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燕金元、董事兼副总经理廖伟、财务总监许薇、董事会秘书杨永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再如,ChatGPT概念股7月12日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无形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商誉减值参数设置错误,导致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及其他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等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还存在销售退回及债务重组核算不规范、部分业务单据保管不全等问题。

据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及董事长兼总经理孟楠、财务总监王林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存在问题而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公司还有深康佳A、等。

业绩变化原因被追问

近期正值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密集发布期,记者发现,已经有2家公司在半年报业绩预告发布后收到交易所的关注函。

一家主营珠宝首饰的公司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超40%,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至少90%。业绩变动主要是受钻石镶嵌市场短期需求不足、2022年门店规模扩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影响所致。

同日,深交所便下发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详细说明上半年营业收入下滑较大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具体变动原因,收入变动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变动水平保持一致,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可能持续,并要求公司充分做好风险揭示。

另一家*ST公司收到的关注函显示,公司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业绩预告披露时点对相关款项性质的认定情况,并进一步说明,在2023年4月年审机构无法就相关款项来源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情形下,公司目前对相关款项性质认定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等。


编辑:林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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