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创业板注册制新发行股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注册制创业板新股上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18...
今天给各位分享创业板注册制新发行股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注册制创业板新股上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首批创业板注册制发行通过最早是20200716。发行时间并不统一。上市时间0824。
深交所上周末宣布,计划于8月24日组织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虽然深交所没有公布首批上市新股的数量,但创业板注册制下已有18家首发公司完成新股发行,市场普遍预计首批上市新股18只。这也意味着创业板从8月24日起将进入新阶段,创业板所有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将由目前的10%变成20%。
第一章 总则一、 立法背景
《首发办法》是创业板的基础性制度。制定《首发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注册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对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起草《首发办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兼顾长远改革目标和试点阶段性特征,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功能,提升股权融资比重,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起草《首发办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充分借鉴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的经验做法。《首发办法》在体例架构、发行条件、注册程序、监督管理等主要方面与科创板规则基本保持一致。二是更加便利股权融资。精简优化现有发行条件,增加资本市场包容性,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建立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股票发行注册机制,健全市场化询价定价机制,着力于提升股权融资效率。三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明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定责任。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尊重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创业板存量企业的现实复杂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股票发行注册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防控各种风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二、 主要内容
《首发办法》共七章、七十五条,分为总则、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信息披露、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是明确创业板的板块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二是明确证监会加强对审核注册工作的统筹指导,统一审核理念,统一审核标准,定期检查交易所审核标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明确发行人和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二)发行条件
一是持续经营满三年,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三是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四是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不存在《首发办法》规定的违法犯罪情形。
(三)注册程序
一是规定交易所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以及交易所报证监会注册的程序。二是规定证监会与交易所建立电子化注册系统,提高注册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规定交易所和证监会应当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将现场检查制度化,规定证监会和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制度。
(四)信息披露
一是强调发行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论规则是否明确规定,凡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都必须充分披露。二是严格落实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其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三是针对创业板企业特点,规定其应当充分披露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业务模式、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分析、发展战略等情况,精准清晰充分地向投资者揭示各种风险,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五)发行承销
一是明确规则适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适用《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但《首发办法》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明确定价方式、投资者报价要求、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等事项应当同时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
(六)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一是证监会建立对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和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的监督机制,持续关注交易所审核情况和发行承销过程监管情况。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追责力度,对负有责任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较长时间不受理证券发行相关文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严厉措施。三是规定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应对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关于一般企业、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红筹企业等具体的市值及财务指标详见本文问题2、问题3、问题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上述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上述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不低于3000万份,上述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超过4亿份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上。
首先它意味着市场有了一个适当的炒作题材。A股市场总体说来仍然还只是一个投机炒作的市场,对于市场来说,炒作题材非常重要。而创业板注册制就是一个很合适的炒作题材。创业板注册制能给市场带来什么,对于市场的投机炒作力量来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创业板注册制是管理层积极推动的,所以炒作创业板注册制题材,是对创业板注册制的热烈欢迎,这种炒作不会受到管理层的打压。也正因如此,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对创业板进行了一波又一波的炒作。所以,对于市场来说,创业板注册制首先就是一个很好的炒作题材。至于炒作过后,会不会留下一地鸡毛,那就不是炒作者关心的事情。
其次它意味着新股发行的提速。而这种提速是基于两方面决定的。一是上市条件的放宽与降低,比如,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也可以上市,甚至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二是审核放松了,在交易所过会,到证监会注册备案,这样IPO企业可以较为容易地通过上会这一关。如此一来,更多的企业就可以上市了。如目前科创板每周完成注册备案的IPO公司数量基本上可以与主板市场核发的IPO公司数量平分秋色。有关部门以及一些业内人士积极推动或主张注册制,实际上正是看中了注册制带来的融资功能的加强,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发股上市。
此外,对于投资者而言,注册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投资风险的增加。比如,新股发行加快了,IPO公司数量多了,这本身上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平庸公司上市。同时IPO审核放松了,一些有问题的公司也会混进市场,这都是市场的投资风险所在。而且一些游戏规则的改变,同样也加大了市场的投资风险。比如涨跌幅放宽到20%,这本身是一个中性政策,但对于更多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市场振荡的加剧,更容易增加投资者的损失,而不是增加投资收益。并且注册制下的上市公司退市更容易了,但目前上市公司退市的损失几乎都由投资者来承担,因此,退市公司越多,投资者承担的投资损失也就越多。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科创板涨跌幅限制与创业板一致,而沪市和深市新股上市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10%。
创业板实行注册制,风险大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开通条件:
1、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
2、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3、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10万元及以上。
扩展资料
一、新注册制创业板交易规则
1、交易特别规定适用
(1)规则定位
优先适用《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
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既包括创业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规则实施后新上市股票。
(3)实施时间
2020年8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深股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相关规定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2、交易规则主要变动
(1)放宽涨跌幅限制,原本是10%,现在放开到20%了,而且上市后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
(2)优化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4)增加连续竞价期间
(5)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6)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二、上创业板要求有哪些?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上市规定有所变动,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需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具体如下:
1、在创业板上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境内企业市值和财务指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自主研发、拥有国际技术的企业财务指标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等。
红筹企业财务指标需要满足系列条件之一:
1、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3、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不低于3000万份,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发行后的存托凭证总份数超过4亿份的,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对应基础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以上等。
创业板新股上市交易规则: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设置涨跌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实行T+1交易,按照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成交,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每一交易单位为100股及其整数倍,有盘后定价交易。
扩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挂牌上市。宣告资本市场正式进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区”,创业板2.0扬帆起航。
设立目的
(1)为创业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中小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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