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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9月11日电(记者刘玉龙)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其中,在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明确,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
“特定投资标的风险因子调低,将减少保险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资本占用,释放权益类资产配置空间。”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果分析,《通知》对风险因子的调整也体现了监管层的政策导向,即引导保险行业加大对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当前沪深300市盈率处于近10年24.61%的低分位水平,50指数则位于上市以来5.32%的极低市盈率分位,指数低位较低,安全边际较高,是中长期资金较好的加仓时点。《通知》出台后,保险公司将能够在不增加资本占用的情况下,加大沪深300成分股、板上市公司的资产配置,将利好沪深300、板上市公司。
陈果表示,《通知》差异化调节最低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本源、调低风险因子等举措,是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差异化、精细化的体现。加强投资收益长期考核,有利于鼓励价值投资,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调低风险因子则有利于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提高经营业绩。
“总体来说,我们认为当前市场处于底部区域,这个阶段比的是耐心。目前重磅政策接连出台,多部门政策正形成合力,支撑市场企稳回升。”陈果建议,关注后续重磅政策落地和中长期资金入市前景,重点关注:适合中长期资金配置的高股息资产(石油、煤炭、有色、银行、公用事业、运营商等),前期跌幅较大景气有望上行的科技板块(半导体、通信等),受益于监管政策调整的保险。
编辑: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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